学校主页
您的位置: 首页» 奖助工作»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试行)》,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形成了以新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并立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以期最大范围奖励优秀,推动研究生成长成才。日前2016-2017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启动,在此基础上,将进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全日制、档案在校、具有奖学金参评资格的研究生;

  2、二年级(含)以上的研究生。

二、评奖名额分配及候选人范围确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由各学院奖助领导工作小组代表开会讨论确定,其分配原则是以全校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和获奖名额为基础测算全校范围的获奖比例,结合各院参评奖学金人数确定最终名额分配方案。

  1、国家奖学金

  2017年下发到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8名、硕士95名。现根据各学院参评范围内的研究生人数,确定了分配的名额。请各学院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候选人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业奖学金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中关于学业奖学金发放的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0%,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8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0%,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请各学院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候选人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各奖项的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10月12日—10月19日:各学院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将候选人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最终名单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10月20日—10月24日:通过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10月30日:最终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提交材料

  (一)学生需准备材料

  1、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3)

  (1)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业奖学金候选人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注:不得修改表格格式,如内容填写不完,可另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应完整打印在一面上。

  2、成果册(仅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提交)

  成果册包括申请者参评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具体分为: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生活动和其他类成果。所有材料需按要求以A4尺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成果册的模板和具体填写要求参见附件4。

  (二)学院需提交材料

  1、《2016-201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学院根据各类奖项候选人的优先顺序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看附件内说明。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与学业奖学金候选人需分两张表进行填写。

  2、候选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学院负责审核候选人提交的所有支撑材料,根据研究生提供的原件等依据确认成果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所有科研成果,务必确保真实无误,从未使用申请过往年的相关奖学金。对于提交材料存在虚假错误信息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说明: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由多个培养单位共同评选的,请各培养单位自行协调组织进行评审,并按规定时间上交相关材料。

  汇总表纸质版由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候选人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并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诚信楼710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公邮:uibeygbjz@uibe.edu.cn。

  报送材料截至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00

  联系人:赵越

  电话:6449680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