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19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9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刘新颖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9-11-18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外经贸学研工字〔2016〕265号)文件的规定,针对符合基本适用范围内的2019级研究生将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2月、8月不发)的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博士10000元、硕士6000元的标准发放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具体发放范围

(一)国家助学金

1、本次发放范围针对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在校(档案核查有问题的除外)、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9级研究生新生。

2、2019年选拨的硕博连读生自2019年9月起将按照博士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于已发放的9月份至调整月的硕士标准助学金按博士标准补齐差额后一并发放。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档案在校(档案核查有问题除外)的2019级研究生。

第一批发放学生名单见附件。

二、暂不发放范围

1、截至11月15日档案未到校的新生,此次暂不发放(未到档的名单统一由档案室提供,不需同学单独提供证明)。

2、截至11月15日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没有办理缓缴手续的新生,以及未按时缴纳助学贷款以外差额部分学费的新生,暂不发放。

3、对于处在休学等学籍异动期间的研究生新生,暂不发放。

三、发放时间

1、2019级新生国家助学金将由财务处通过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的银行卡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发放时间暂定12月初(一次发放9-12月,后按月发放),请新生同学注意查收。

2、第一批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将于11月底发放;第二批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预计将于12月15前发放,逾期未到档或未交齐学费的同学将不再补发新生学业奖学金。

联系电话:6449222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8日

 

附:2019级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第一批)发放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