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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新颖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外经贸学研工字〔2016〕265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现启动针对非新生的在校生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试行)》(外经贸学研工字〔2016〕264号)(附件2),确定本单位的评定细则,并对本学院参评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现将研究生综合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期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详情参照附件一中的基本适用情况)

二、测评时间:

9月23日—10月11日

三、评定流程

(一)开展各加分项目分数审定工作。

各学院开展研究生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学术成果以及违规违纪项目的统计与核定工作。其中学习成绩以研究生培养部门最终成绩为依据,按照《附件2》中对学习成绩进行评定(2019-2020学年博士生《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及《高级计量经济学》课程不及格可参评该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得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各类获奖加分和科研成果认定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和发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准方有效。研工部会统一抽检,如发现有造假情况和不如实填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研究生期间所有评优资格。

(二)各学院统计并公示参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

各学院综合测评全过程接受全体研究生共同监督。在完成综合测评统计工作后,须在院内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可对他人获奖证明或发表成果提出质疑并可查阅原件进行核实。

四、奖项设置

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各学院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的相关规定开展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五、上报材料

1、基数报送: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基数于10月12日前将电子版通过邮件形式(uibeygbjz@uibe.edu.cn)上报,纸质版由学院奖助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该基数将作为本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基数,请务必仔细核对。报送格式为“**学院硕士生参评基数为*人,博士生参评基数为*人。”

2、评定结果报送:请各学院完成评定流程,并填写“学院综合测评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奖助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于10月14日16:00前将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送至诚信楼710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研工部奖助邮箱uibeygbjz@uibe.edu.cn。

研究生综合测评可以科学全面地评价研究生的综合表现,是学生参与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和各位参加综合测评的同学要认真对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刘新颖

联系电话:64492229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doc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试行).doc

附件3:综合测评情况统计汇总表(学院).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