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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校内研究生勤工助学学生的通知

关于招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校内研究生勤工助学学生的通知

作者:刘新颖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校内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工作已完成。为切实帮困助学,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研究生自立自强精神,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现根据本学期岗位设置情况招募学有余力在校研究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与选拔

1、勤工助学岗位可供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学有余力情况下自愿申请

2、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研究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工作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学习刻苦,思想进步,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尊重其风俗习惯。

3、根据研工部公告的各单位设岗需求(附件1),研究生自愿申请参加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本人认真、如实填写《研究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由导师、所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6日12:00前交研工部办公室(诚信楼710室)。“学院意见”前所有项目不得有空项,签字处需手写。

4、上岗学生的选拔应满足设岗单位提出的岗位要求,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按岗聘用、遵纪守法的原则安排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二、上岗要求与考核

1、参加勤工助学研究生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性质、要求和有关规章制度。有事要提前向所在岗位负责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将岗位转让他人。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校内固定岗位上岗工作。

2、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定期进行,由用人部门根据上岗研究生工作时长、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给予考评,并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带有岗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核表》。研工部将根据考核表按月进行酬金核发,岗位津贴为90元/人/天,同时研工部将根据考核情况,合理开展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

3、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于每学期学生期末考试结课周开始时停岗。

4、为保障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如有特殊情况申请退岗需至少提前一周向岗位负责老师提出申请办理退岗手续。岗位津贴按照实际上岗时间发放,本学期中退岗的同学不予认定助管资格

5、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不得在上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对于工作责任心差,达不到岗位基本要求、无故退岗、随意转岗、不服从安排等对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及老师日常工作造成恶劣影响者,停发岗位津贴,提出批评并在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后期不予安排上岗;对在岗期间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或有重大过失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附件1:《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校内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 研究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审批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