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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实践创新中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章程

(试行 2015年11月17日第二版)

     发布日期:2017-04-26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深层次推进我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培养我校研究生站在理论之上躬行实践的务实精神和良好学风,鼓励广大研究生深入基层、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培养一批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青年拔尖人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成立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为加强本中心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是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的校级研究生组织是目前学校唯一以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生组织,也是实现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培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致力于建设一个团结紧张、躬身实践、富有创新能力且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生学术实践团体。实创中心鼓励研究生深入社会、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实践中深入思考,做出贡献,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实创中心”)前身是研究生寒假调研管理委员会。实创中心主要协助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开展研究生寒假社会调研项目与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创中心同时负责运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官方微信平台“贸大研途”,定期推送研工部发布的通知与信息,为研究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第四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旨在发挥我校研究生在经济、贸易、管理、法学、外语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培养德才兼备、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强的高素质人才,以深入了解社会、全面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学习型、实践性活动为载体,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以形成学术成果为基本要求。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凡热爱祖国,热衷社会实践,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注册、户档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承认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章程,自愿加入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的,不分民族、性别、国籍,经本人申请、实创中心审核通过后,均可成为本中心成员。

第六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与研究生寒假调研项目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策划、组织与开展;

3.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

4.本中心的调研成果和学术文章对成员开放;

5.监督本中心各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安定和谐;

2.热衷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与方法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用脚底板做学问”,充分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丈量土地中培养研究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担当;

3.自觉遵守本中心章程,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4.踊跃参与本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对本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自觉维护本中心声誉。

 

第八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除履行义务外,必须思想进步,学习良好,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九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成员处分纪律:

1.对成员的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和取消成员资格四种;

2.对于违反本中心章程但无主观故意,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3.对于违反本中心章程且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成员资格的处分。

4.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除给予中心处分外,还应按照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十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主任一名,是中心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全体大会,组织中心活动。产生方式为:由成员报名参与竞选,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全体大会投票表决,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任命;中心拟设立副主任三名,分别负责社会实践部、科研创新部、综合管理部、媒体运营部,协助主任管理本中心的各项事务。产生方式与主任产生方式相同。中心拟聘请一位党委研工部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中心整体工作,对主任、副主任以及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并代表中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下设社会实践部、科研创新部、综合管理部和媒体运营部四个部门。

1.社会实践部:主要依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寒假社会调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负责对研究生寒假社会调研项目的策划、协调、评审、宣传、保障和表彰等工作。
2.科研创新部:主要负责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宣传、企划、统筹、审核和评优工作。
3.综合管理部:实创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建设、绩效考核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4.媒体运营部:负责“贸大研途”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以及部门整体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每年5月举行换届选举。选举通过本中心全体大会进行,要求本中心2/3以上成员出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选举出的各级负责人需经过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任命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三条  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按学期对主要负责人及成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纪律考勤等方面。

第十四条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必须明确公布考核等级。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

1.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阶段性评价,作为后期级别晋升或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2.作为奖学金评定和综合素质测评时研究生学生干部评分的基本依据,将根据学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规定的上限分值进行换算;中心主任享受校级研究生组织第一负责人(相当于研究生会主席)的加分待遇,副主任享受校研究生会副主席的加分待遇,以此类推。

3. 成员在实创中心的表现,将计入研究生个人档案并予以存档。中心将定期向学院分党委以书面形式反馈成员表现,并作为其入党、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学期考核优秀者将有资格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学期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所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学术创新中心
2015年11月17日